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费能够进行约定的,可以按照共同意愿协商抚养费的数额,达成协议后,非直接抚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。
对抚养费的数额协商不成的,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、父母的经济状况,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确定。非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,应当按照月收入的20%到30%的比例计算抚养费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
非直接抚养方没有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
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
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,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。
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,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。
抚养费的给付期限,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。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,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,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,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。
两个孩子时,抚养费一般原则上: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,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;如果都是一方抚养,另一方需要每月给抚养费。